
国常会,严惩恶意欠薪,维护劳动者权益

在今日召开的国常会议上,国务院领导人对恶意欠薪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,并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会议指出,恶意欠薪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,不仅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,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,为此,国务院将采取以下措施:
加强执法力度,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查处力度,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,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,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,共同监督,确保问题及时发现、及时解决。
完善法律法规,针对恶意欠薪问题,国务院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,提高违法成本,增强法律的威慑力,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,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审理和判决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强化企业责任,企业作为用工主体,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,对于那些恶意欠薪的企业,不仅要依法严惩,还要将其纳入信用体系,实施联合惩戒,让其在市场上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会议还强调,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,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,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救助措施,确保劳动者在遭遇欠薪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,要加强宣传和教育,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,让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会议要求,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恶意欠薪问题,将其作为保障民生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,要层层压实责任,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,取得实效,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才能有效遏制恶意欠薪行为,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