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男子强奸嫂子被判刑,出狱后又刺死他人,男子被判死缓还要上诉
一男子因强奸嫂子被判刑,出狱后刺死他人,再次被判死缓却仍要上诉,该男子因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,其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,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,尽管已被判处死缓,但该男子仍不放弃上诉,表明其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,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他人权利,维护社会公正和安全。
据7月21日的报道称,一桩横跨近三十年的案件,即将在云南华宁县的法庭迎来关键节点。明日上午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田某明案的二审,这场庭审不仅牵动着两个家庭的命运,更被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——人们想知道,这个横跨二十余年、牵扯两条人命(一条逝去,一条被深刻伤害)的恶性案件,最终会给出怎样的答案。
时间的指针拨回1996年的夏天,云南玉溪市华宁县的一个村庄里,20岁的田某明做出了让两个家庭坠入深渊的举动。有一天,他潜入大嫂赵某某家中,持刀威胁大嫂并对大嫂实施了强奸,数日后,他又持刀试图杀害大嫂赵某某,最终,因这两起罪行被判9年有期徒刑。
不过,刑罚似乎并未让田某明收敛戾气。2002年11月,刑满释放的他(因服刑期间减刑提前出狱)再次持刀冲进大嫂赵某某的家中泄愤。这一次,同村村民刘某某挺身而出,试图阻止他对大嫂行凶,却被他用刀活活刺死。紧接着,他又追上大嫂赵某某并连刺数刀后逃跑,经鉴定,其大嫂赵某某的伤情已经达到轻伤。这场突如其来的暴力,让两个家庭彻底破碎:刘某某的家人失去了见义勇为的亲人,赵某某一家则再次被恐惧和伤痛笼罩。
之后的二十年,田某明如同人间蒸发。直到2022年2月,警方才在一间出租房里将他抓获。同年11月,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法院认为,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且作为累犯(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),应从重处罚。但这个结果,显然没有让受害者家属和公众信服。可谁知田某明竟然不服判决而提起了上诉,二审因此被提上了日程。
受害者的声音里,满是难以愈合的伤痕。明天,刘某某的儿子要去旁听二审,他始终记得父亲是为了阻止恶行而牺牲,反复问“见义勇为,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?”而赵某某的儿子则说,家里从未出具过任何谅解材料,家里人都不想看到田某明,都希望他被判死刑。
当网友得知这场横跨近三十年的案件后,网友们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
有人紧盯一审判决的“死缓”:“事实很清楚!为什么缓期二年执行死刑?”“一死一伤才判死缓,云南高院是怎么审的?”“缓刑是希望他出来再杀人吗?”这些疑问里,是对潜在风险的担忧——毕竟田某明对赵某某“杀了两次都没杀死”,有人怕“再出来,她会是第三次目标”。
对田某明的愤怒,几乎是评论区的主流。“直接死刑太便宜了”,有人说该让他“在监狱里终生为奴,工作一辈子赎罪”;更有人直指他的累犯身份:“九六年判九年,零二年就出来杀人,时间对不上?”很快有人解释“服刑期间减刑了”,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强烈的质疑:“判得太轻才造成二次伤害”,“这种累犯,故意杀人致一死一伤,就该死刑立即执行”,“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”。
也有人关注案件细节:“连刺数刀还是轻伤?伤害程度该多几个等级”,有人解释“鉴定的轻伤并不轻”,但更多人觉得这样的结果难以理解。还有人谈到监狱改造的意义:“监狱里的改造没有起到丝毫作用”,“有些人天性暴戾,谁也改不了”。
关于见义勇为的讨论,也藏在字里行间。刘某某的儿子那句“见义勇为,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?”,戳中了很多人的心。有人反驳那些质疑见义勇为者的声音,强调“挺身而出的是英雄,不该被抹黑”;也有人从刘某某的牺牲里,看到了对“该不该为”的无声回答——总有人会为了阻止恶行而站出来,而社会该做的,是让这样的人不被辜负。
案件的二审,注定承载着太多重量。它不仅要给两个破碎的家庭一个交代,更要回答无数人心里的疑问:对累犯的严惩边界在哪里?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该如何体现?法律如何在惩罚恶行的同时,给社会一颗定心丸?
或许,正如许多评论里说的,法律的意义,不仅在于制裁犯罪,更在于让人们相信,挺身而出的善良不会被辜负,持续作恶的人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。这场二审,人们等着一个配得上“正义”二字的结果,一个能让刘某某的儿子不再困惑“该不该为”,能让赵某某稍微喘口气的结果。毕竟,迟到的正义或许会打折,但唯有正义本身,才能告慰逝者,抚平伤者,让社会的底线更加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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