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造谣传播“昆明驾车撞人案”不实信息,白某某(男,29岁)、陈某某(男,18岁)被刑拘
近日,因传播关于昆明驾车撞人案的不实信息,两名男子白某某(男,29岁)和陈某某(男,18岁)被刑事拘留,据悉,他们散播的谣言造成了不良影响,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,事件提醒广大网民,应遵守法律法规,不制造、不传播不实信息,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。
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7月23日中午通报:近日,有网民在互联网上传播虚假“警情通报”,造谣传播在昆明发生一起致多人死伤的重大恶性案件等不实信息,引发大量网民讨论。公安机关迅速核查处置。
经查,白某某(男,29岁)、陈某某(男,18岁)2人为博取关注、吸引眼球,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“警情通报”,造成谣言传播扩散,扰乱公共秩序。公安机关迅速查实后,依法对白某某、陈某某刑事拘留。
据此前报道,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7月21日下午通报:7月20日13时16分,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。接警后,公安机关迅速到场处置,联动120急救等部门开展救援。经查,李某某(男,49岁,昆明市西山区人)驾驶一辆蓝色小型越野车行驶至金碧路时,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行人,随后驾车逃逸途中又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碰撞。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,4人轻伤,5人轻微伤,受伤人员已送医院救治,无生命危险。
目前,公安机关已将李某某抓获,已排除酒驾、毒驾嫌疑。初步查明属交通肇事逃逸,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来源: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、澎湃新闻 D21